设为首页添加收藏

微信
扫码关注官方微信
电话:400-8903-887

您的位置: 首页 > 新闻动态 > 行业新闻
行业新闻

国家气象局表态支持风能太阳能归国有

发布日期:2012-08-20 来源: 阅读量(

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日前做客一家电视台节目,回应“对黑龙江将风能太阳能收回国有这一问题怎么看”时表示,各省可根据本省的实际需要相互借鉴。

回应风能国有

“你说空气要收费吗?不可能的”

记者:前不久,黑龙江出台了规定,风能、太阳能是归国家所有,在网络上引起热议,对此您怎么看?

郑国光:你说空气要收费吗?不可能的。实际上它的含义是,对气候资源的探测,要统一管理,减少一些重复建设,让资源得到共享。

(黑龙江的法规)是说,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要统一管理,和气候资源统一管理是两回事。在实践当中让大家看,是不是说气候资源就是要收费,其实没有。

会否全国推广

各省根据需要可相互借鉴

记者:未来黑龙江的这个法律,会不会在全国铺开呢?

郑国光:因为每个省,人民代表大会都有自己立法的权力,这就要看各个省实际的需要,对不对?也可以相互借鉴,但是要根据自己本省的实际需要。

记者:气象部门是持着正面态度的?


郑国光:因为这个立法,和国家的法律没有冲突,我个人持支持态度。

新闻回顾:黑龙江规定风能太阳能属国有 开发须报批

6月14日,黑龙江省颁布《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》,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,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。新规出台后,有网友质疑新规的合理性,称按此逻辑自然灾害可申请国家赔偿。


# 风能太阳能  # 国有  # 门窗网